首階段禁用即棄塑膠餐具及產品措施於本月22日起實施。環保署助理署長鄭健表示,署方已走訪2萬多間中小型食肆,截至上月底有21%已轉用非塑膠餐具,認為在法例生效前有此比例已是不錯。至於未轉型的食肆,部分正在「清貨尾」或正聯絡供應商找替代品,而大型連鎖餐廳都會在本月22日或之前轉用非塑膠餐具。
鄭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, 在法例草擬期間,署方一直有留意非塑膠產品的價格變化,並已做過兩次市場價格調查,發現替代餐具的價格正逐漸下降,紙飲管和膠飲管的價格差距大概是5仙,刀叉匙就相差約4仙,而攪拌棒的價格就相若。至於質素方面,署方早前舉行記者會,邀請非塑膠餐具供應商,實測紙飲管在水中浸足1小時,依然可以使用,鄭健認為在價錢及質素方面,非塑膠及塑膠餐具分別不大,亦「相當可以接受」。
鄭健又指,6個月的適應期期內,不會對違規業務採取執法行動,並會繼續走訪食肆、商店、酒店和賓館,了解情況和他們所面對的困難,希望他們亦盡快清走貨尾。過了6個月後,環保署會再探訪之前去過的食肆,以了解實際情況,並以宣傳、教育、勸喻及警告為主,署方針對的是屢勸不改的食肆或店舖,視乎情況才考慮採取執法行動,而由於推行第一階段措施及適應期需時,現時並無執行第二階段措施的確切時間表。